搜索
预定热线:9:00-21:00
134-3886-3288

9.西藏世纪初的“西姆拉会议”和《西姆拉条约》是否具有合法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1 13: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英国殖民者炮制的干涉中国内政、策划西藏独立的阴谋会议。会议于1913年10月~1914年 7月在印度的西姆拉(今喜马偕尔邦境内)召开。与会者包括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西藏宣抚使陈贻范,中国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十三世达赖特使伦钦夏托拉,英国政府代表、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务秘书H.麦克马洪。
基于策划西藏独立的目的,麦克马洪在会议期间提出划分“内藏”、“外藏”和中国内地与西藏之间的界线问题,即所谓“中藏边境事宜”。会议期间,麦克马洪和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私自商讨西藏同不丹和缅甸间的中印东段边界走向。麦克马洪提出一条边界线,画在比例为 1英寸等于8英里的两张地图上。1914年3月24日,伦钦夏托拉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在德里同麦克马洪秘密换文,接受了麦克马洪提出的上述边界线。秘密换文中未就麦克马洪线走向作任何文字说明,亦未提出划线依据。
麦克马洪为会议准备了一份备有附图的条约草案。该图用兰线标明拟议中的内外藏界线,用红线标明中国西藏地区同内地的分界线,并将红线南端延伸成弧形,用秘密换文中的麦克马洪线取代了中印东段边界的传统习惯线,因而将中印边界东段边界线悄悄向北推移约96公里。该线西起不丹边境,向东延伸,在中印东段边境地区,把历来属于中国、面积达 9万平方公里的地区划归英属印度。麦克马洪利用这种欺骗手段将麦克马洪线塞进西姆拉会议条约草案之中,并诱使1941年线和附图上“画行”(即草签)。陈当即声明,正式签约需在接获中央政府命令后方可进行。中国中央政府电饬陈贻范不承认麦克马洪同伦钦夏托拉秘密签订的一切条约和文牍,并立即声明取消草签。麦克马洪亦承认,未能使中国政府“正式签字”。
(注:目前因档案资料的缺失,对陈贻范草签的西姆拉会议条约草案附图是否包含中印边界东段地区的"麦克马洪线"尚有疑问。西姆拉会议期间英方和西藏地方当局商定西藏与英印之间边界属于秘密交易,中方中央政府代表并不知情。西姆拉会议公开讨论的时所谓西藏地位问题,英方建议将中国西藏地区划分为内臧和外藏,向中方提交的草案的最初稿本是一幅划分内、外藏与中国其他地区的地图,图上的界限起于昆仑山,穿越阿尔金山、柴达木盆地和现在的四川甘孜地区,止于云南迪庆地区的弟弟拉。并不包含现在的中印边界地区。因此有国内学者认为英印政府在签署西姆拉条约草案时使用了二种不同的地图:引诱陈贻范签字时用的是原草案地图,分界线自昆仑山至弟弟拉,陈贻范草签的也是这种地图。中国中央政府否认陈怡范的签约行为后,英国当局修改了条约地图,将边界线从弟弟拉向西延伸到达旺,英印当局和西藏在修改后的条约地图上签字。1960年印度政府公布了西姆拉条约的正式地图,地图上只有英方和西藏当局代表的签字,并无中方代表陈怡范的草签。1986年中国出版的《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二卷即持上述观点。因1949年前的外交档案都被带往台湾,如能在档案中找到陈怡范草签附图,即可解开疑问。)
西姆拉会议是一次失败的会议,未能产生任何正式条约,西姆拉条约草案与麦克马洪线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是,它给中印两国人民留下了不幸的历史遗产。
u=2042761595,2086307012&fm=21&gp=0.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016  川藏旅游包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蜀ICP备19023489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川藏线自助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